依我看一般意义上的资本市场是这样的——
资本运作是一场游戏,如当年的“杀人”一样让人刺激上瘾的游戏。
首先是一个心里有想法、口才好的人,骗了一个手里有钱的人,然后这两个人一起去骗一些手里有大钱的人,然后这一小群人一起去骗更多更多手里有小钱的人。
从第一个谎言开始,为了延续下去,会有更多人说更多的谎言来圆第一个谎言,或者这个谎言会升级为v2.0、v3.0、v4.0......
最后管理不重要了,说谎的水平更重要,财报成了说谎文凭。开始大家要看“商业模式”,现在要看“能盈利的商业模式”,真正能盈利的大如google、小如盛大面对资本反而从容。可是要命的是,有些拿到钱的人忘了“盈利”,反而醉心于说谎——因为说谎实在是个高利润率的行业。
当然,我为我用了“骗”这个词向上文中出现的先生们道歉,请求他们原谅我找不到更生动的措辞——他们或许是为了美好的明天。
对于那些期望回报的小股民们,明天在哪里呢?
建设银行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剥夺我们的财产的
文/薛海滨
2004年11月22日下午,我去建设银行万寿路储蓄所办理一张龙卡(储蓄卡)的销户业务。
这张卡是我在一两年前开的,里面只有50元,一直没有用过,所以忘记了密码。
建行的业务员告诉我,要注销这张卡,除了需要本人身份证外,还需要知道该卡的密码。我向他出示了身份证,但说忘记了密码。建行的业务员说,不知道密码无法销户!我说怎么办,业务员说,只有先办理挂失手续、重新设置密码后才能销户。我说怎么办理挂失手续,他说需要填个表、交10元即可。
我当时就想:这张龙卡里只有50元,为了这50元却要额外交10元,值得吗?!假如只有10元,或者少于10元,情形又怎样?!
我当时就问:还有没有别的办法销户。业务员说没有。
看来,我这张龙卡终将成为“死卡”了!为什么呢?请看我的分析结果。
“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,从2004年12月27日开始,我们将对每张储蓄卡收取10元钱的‘年费’。”建行的人工服务台这样对我说。
如果按照这个说法,我现在不销户,而且一直保持现状,6年后,我这张卡上的钱将不够支付建行的10元钱的‘年费’。
这6年中,我无法享受建行的服务,因为我不知道密码;这6年中,我无法终止建行对我的服务,因为我不知道密码,就无法销户;这6年中,我既无法享受建行的服务,又无法终止建行的服务,但我却不得不每年向建行支付10元费用!天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逻辑吗?!
前几天,我去京城闻名的“金百万”烤鸭店吃饭。当时,带了一张该店提供的优惠卡,按照该优惠卡的说明,我可以用该卡一次性享受48元的优惠,也就是说,这张卡可以当48元使用。
结果,吃完饭结账时,服务员告诉我说这张卡不能用,因为“今天是周末”。原来,“金百万”最近有了新规定:这些优惠在周末不管用!我靠!前几次我来这里吃饭时,他们可没有这么讲,而且,我哪次不是在周末来这里吃饭?!谁没事有时间在工作日来这个家常店吃饭?!我又不是闲得没事吃饱撑的!
按照形式逻辑学的说法,现在的或未来的新规定,其影响力是不应该上溯到历史的,也就是说,你不能用今天的规定来约束昨天已经承诺或发生的事情。否则,小则是食言而肥,大则就是违反合同、触犯法律!
我不知道“金百万”这个新乌龟屁股(龟腚,规定)是如何出台、又如何不惹麻烦地实施的,但它的强盗逻辑确实是明明白白的,与建设银行的逻辑如出一辙。
从小小的“金百万”,到大大的建设银行,这种逻辑居然成为一种明文规定,不禁让人哑然!在全国人民都对霸王条款群起而攻之的时候,他们居然没有感到一丝丝震撼?!
最后,我要说:我不会去交那10元钱销户的,也不会承认建设银行对我这50元私有财产的剥夺!如果有律师愿意支持我,我愿意就此事对建设银行提起诉讼!
在生活中的每一天,都有这么一刻,恍惚以为,自己游离在生活之外。
时常觉得无处可藏,时间就像一面玻璃,虚伪,透明,易碎。我在这边。
另一个我在那边。
假装是件很困难很痛苦的事情,但是,生活就是一场假装,被迫上台,被迫进入角色,被迫笑,被迫哭,被迫谢幕,被迫下台。自己逼迫自己,自己又是最忠实最残忍的观众。最后真的笑了,真的哭了,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在台下还是台上。
有些东西就像玻璃中的气泡,你看得到,你摸不到,你一定想得到她,玻璃就碎了,她就没了。时间就是这块玻璃。
生活不是我。我是谁?
2004年10月29日午